清明节即中国传统节日24气节之一,始自唐代以前。每年农历三月的清明节日,人们慎终追远,上坟扫墓,拜祭先人,已成为澳门居民一年一度必不可少的孝思习俗。在澳门等地俗称“踏青”、“拜山”,清雍正年间出版的《广东通志》说:“三月中扫墓郊行,谓之踏青”。旧时仪式隆重,包括踏青、插柳(又称插青)、上坟、挂纸、修墓等,然後祭品、焚纸钱、拜先人,有的还伴以细乐,不少澳门居民倾家到中国内地祭扫祖坟。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是祭祖和扫墓的日子,扫墓俗称上坟,祭祀死者的一种活动。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大多都是在清明节扫墓,按照旧的习俗,扫墓时,人们要携带酒食果品、纸钱等物品到墓地,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再将纸钱焚化,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最后吃掉酒食回家。唐代诗人杜牧的诗《清明》曰:“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写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气氛。
清明节的起源,据传始于古代帝王将相“墓祭”之礼,后来民间亦相仿效,于此日祭祖扫墓,历代沿袭而成为中华民族一种固定的风俗。本来,寒食节与清明节是两个不同的节日,到了唐朝,将祭拜扫墓的日子定为寒食节。寒食节的正确日子是在冬至后一百零五天,约在清明前后,因两者日子相近,所以便将清明与寒食合并为一日。
在墓前祭祖扫墓,这个习俗在中国起源甚早。早在西周时对墓葬就十分重视。东周战国时代《孟子·齐人篇》也曾提及一个为人所耻笑的齐国人,常到东郭坟墓同乞食祭墓的祭品,可见战国时代扫墓之风气十分盛行。到了唐玄宗时,下诏定寒食扫墓为当时“五礼”之一,因此每逢清明节来到,“田野道路,士女遍满,皂隶佣丐,皆得父母丘墓。”(柳宗元《与许京兆书》)扫墓遂成为社会重要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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