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消费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今年“3·15”前夕,包头市统计局、市政府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意调查,1002份有效问卷显示:七成受访者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近三成受访者不知道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七成受访者不了解《消法》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对商家的服务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此次问卷调查中,市民对商家总体服务满意度显示:13.37%的受访者“满意”,73.35%的受访者“基本满意”,7.29%的受访者“不满意”。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需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护自己。但民意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对于《消法》的具体内容,70.23%的受访者仅知道一点,24.97%的受访者完全不清楚,只有4.8%的受访者表示比较清楚。
同时,调查显示,85.23%的受访者从未拨打过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只有0.8%的受访者表示会经常拨打投诉电话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有26.95%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号码。
消费者应学会维权
此次调查结果明显地反映出我市消费者的维权状态,从商家服务满意度可以看出,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商家的服务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总体满意度有所提高。
但是,一些商家在服务过程中仍存在瑕疵,部分商家甚至只在媒体或执法人员介入时才肯答应消费者的合理要求,这说明相关部门还应加大监察力度。
同时,七成以上的受访者表示对《消法》并不了解、超过八成的受访者没有拨打过12315,也说明市民在遇到权益侵害时,不能通过合法机构维权,因此作为消费者要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内容,增强维权意识。(记者 黄韵 通讯员 马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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